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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档案局普通党员先进性基本要求
发布:技术处 时间:2005-03-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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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提高市档案局机关全体党员素质,明确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促使我市档案事业全面发展。特制定市档案局处(科)级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先进性基本要求:
  
   一、加强学习,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技术知识、档案现代化管理新知识,全面掌握新时期档案业务技能,努力提高档案专业知识水平和掌握岗位工作的能力。
  
   二、遵纪守法,依法治档。自觉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党纪国法,对党忠诚,光明磊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言行一致、精诚协作、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档案工作条例》规范工作行为,依法治档、规范执法。
  
   三、勇于创新,敬业爱岗。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公仆意识。坚持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全心身投入工作,干出一流的工作成绩。坚持严谨细致、一丝不苟、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增强创新意识,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最大潜能和聪明才智,以强烈的进取心和责任感,忠诚于党的事业。
  
   四、团结同志,率先垂范。党员干部特别是处(室)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切实解决好“在岗、在状态、在行”的问题,恪尽职守,确立效率观念,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调动全体同志积极性;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坚持遵守党的纪律,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党性锻炼。
  
   五、乐于奉献,廉洁自律。要坚持“两个务必”,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发扬艰苦奋斗的优秀传统,吃苦在先,享受在后,淡泊名利,乐于奉献;按照党员“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党章》中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绍兴市档案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办公室
   200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