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市档案学会将举办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发布:技术处 时间:2005-09-14 点击: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157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办法》(浙人教[2004]250号)以及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素质,市档案局、市档案学会决定举办一期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主要内容是档案法制建设、档案编研、档案论文写作、数字档案室建设、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照片拍摄、数码照片整理归档。今后档案人员参加档案业务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指导处: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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