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
第四期
(总第192期)
2006年4月7日
本 期 目 录
★绍兴市档案馆举办馆藏书画精品展
★绍兴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开通使用
★诸暨市召开全市档案工作会议
★上虞市召开全市档案工作会议
★一组简讯
绍兴市档案馆举办馆藏书画精品展
4月1日至3日,作为第二十二届中国兰亭书法节活动的"绍兴市档案馆馆藏书法精品展暨朱水雄·陈蔚南捐赠书画作品展"在城市广场会展中心举行。浙江省档案局局长关继南、原副局长靳秀华、绍兴市委副书记顾秋麟、绍兴市人大副主任车晓端及有关部门领导和部分书画家代表出席了开展仪式。开展仪式由市档案局局长卞峰煜主持,关继南局长、顾秋麟副书记讲话。开展仪式结束后,领导和来宾参观了展览。
近年来,绍兴市档案馆致力于丰富馆藏,加大了接收具有绍兴特色档案的力度,目前馆藏档案30余万卷,其中书画作品近600多幅。为开发馆藏档案资源,扩大档案馆影响,展示书画艺术魅力,绍兴市档案馆首次向社会展出馆藏书画精品。这次展出的馆藏书画精品中有毛泽东手书《兰亭序》仿真件,有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的亲笔题词;有全国知名书法家的力作;有省、市领导的书法作品及一批社会活动家为绍兴创作的书法真迹;还有中国农民书画家朱水雄先生向市档案馆捐赠的共和国将军书画作品和他的部份创作作品以及绍兴中专陈蔚南老师的部分创作作品。这些书画作品的展出必将为绍兴"书法之乡"的美誉再添辉煌,并将为绍兴的文化强市建设作出独特的贡献!
(绍兴市档案局保管利用处、技术处)
绍兴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开通使用
近日,绍兴市档案局完成绍兴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首批培训工作。现已向市府办、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和12345市长热线等单位开通使用。
该系统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实现对绍兴市政务网联网单位的电子文件从产生、整理、归档、移交到数据中心存储、发布利用、进馆的网络化集成管理。该系统主要包括档案室、数据中心、档案馆三个子系统,由档案室数据管理、档案室业务管理、网上业务指导、档案馆业务管理、档案馆系统维护、数据中心等模块组成。
按计划,市档案局将于近期完成系统的初验,并在绍兴市市级机关推广使用。 (绍兴市档案局:金晶)
诸暨市召开全市档案工作会议
3月23日,诸暨市档案工作会议在市会展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绍兴市档案局局长卞峰煜、诸暨市委副书记蔡汉良、诸暨市政府副市长赵源恩、诸暨市政协副主席陈国燕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绍兴市档案局(馆)长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十五"期间和2005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情况,并对"十一五"期间和2006年全市档案工作进行了部署。卞峰煜局长和赵源恩副市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赵源恩副市长要求广大档案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档案工作全局,努力做好档案服务工作;要切实加强档案工作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要营造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落实各项任务。
会议还表彰了2005年度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书面交流档案学术论文。 (诸暨市档案局)
上虞市召开全市档案工作会议
3月24日下午,上虞市档案工作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和单位分管理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2005年档案工作,对2006年档案工作作了具体部署。绍兴市档案局长卞峰煜、上虞市政府副市长陈泉标作了重要讲话。陈副市长在讲话时强调指出,档案工作要以完善规划为重点,加强领导,抓好开局;要以改革创新为重点,整合资源,提高水平;要以强化服务为重点,围绕大局,用好档案;要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依法治档,管理好档案。
会议还对2005年度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上虞市档案局:朱金根)
一组简讯:
☆4月4日,市直档案工作协作组长会议在市鲁迅纪念馆召开。会议讨论了优秀协作组评先细则、布置了06年度市直档案协作组工作任务,并听取了有关人员对调整部分档案协作组的意见。 (绍兴市档案局:张峰)
☆日前,嵊州市委书记陈月亮到嵊州市档案局进行工作调研。陈书记要求档案局切实围绕中心,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 (嵊州市档案局:求荣忠、朱小慧)
☆日前,浙江省档案学会转发了《中国档案学会关于开展第五次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规定凡2001年至2005年间,由省级以上报刊或经省级以上机关正式批准印发的档案学专著、教材、等,均可申请评奖。 (绍兴市档案学会)
☆由绍兴市档案学会理事、绍兴文理学院教授潘连根编著的《数字档案馆研究》一书,近日由中国档案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对数字档案馆的理论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全书30万字,定价30元。 (绍兴市档案学会)
☆4月6日上午,由绍兴市档案局、绍兴市人事局联合举办的第十六期档案干部上岗培训班在绍兴市人才培训中心正式开课。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70余名学员报名参加了这期培训班。 (绍兴市档案局:张峰)
本期发: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市级各部门。
报:省档案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