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级法院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发布:技术处 时间:2006-07-11 点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档案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绍兴市中级法院计划2年时间将2000年以来院库存档案通过数字扫描,建立电子影像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同时对各基层法院的各类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以利于法院档案的保存、管理、利用。 (中级法院徐海江提供 张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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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档案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绍兴市中级法院计划2年时间将2000年以来院库存档案通过数字扫描,建立电子影像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同时对各基层法院的各类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以利于法院档案的保存、管理、利用。 (中级法院徐海江提供 张峰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