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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转《绍兴市2003年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技术处 时间:2003-05-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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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市职改[2003]8-6号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档案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市档案局《绍兴市2003年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绍兴市2003年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

  
  根据绍市人〔2003〕15号文件精神,现将二OO三年我市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评审、高级职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正常晋升条件
  按照《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要求执行。
  
   2、破格晋升条件
  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但不具备规定学历,具备规定学历但担任助理馆员不满四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者,可以破格推荐评审馆员职务:
  (1)档案工作成绩显著,所在单位档案管理达到市一级以上,且本人在其中起到了主要业务骨干作用。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或省级、市级学会会议上发表或交流两篇以上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3)全省、全市(地)档案系统先进个人或全省、全市(地)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的主要业务负责人。
  (4)获省、市(地)档案科技、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5)从事档案工作大专毕业十五年以上,其他学历二十年以上。
  
  二、评审时间
  
  今年我市档案专业中级职务评审、高级职务推荐时间定在7月底进行。请各单位将需要评审或推荐的材料,经审核并送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各县(市)还须送当地职改部门签署意见)后,于6月20日前送绍兴市档案局职评办公室。联系电话:5138921
  
  三、报评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材料清单一份(按档案袋规定顺序);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一式三份,高级一式五份,表式统一按人事部制发的表样,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原表不得重新拆装,表中需贴照片,其中“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县(市)职改办或市直主管部门签署);
  (3)《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级一式25份,高级一式35份,中文打印);
  (4)《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情况表》(写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及依据);
  (5)业务工作总结(内容为担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介绍,字数在2千左右,中文打字);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任现职以来一套);
  (7)低一级职务聘约或聘书和资格证书(原件);
  (8)毕业证书(或“专业证书”)、档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9)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考审核表或审定表(人事部门颁发,原件);
  (10)科技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1)论文、论着、译着(原件,装订成册);
  (12)近期二寸证件照一张(背面写明姓名并装入信封,资格证书用);
  申报材料应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保证质量,第(5)至(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涉及复印件的,须经单位盖章,附原件备查,经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属实后(县(市)材料须经县(市)人事(职改)部门盖章)予以退回。
  
  四、评审收费
  
  中级260元(含初评委推荐费80元),高级430元(含中评委推荐费用150元)。
  
  
                  绍兴市档案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
                     二OO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