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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发布:技术处 时间:2003-09-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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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绍兴市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
   2001年,是我市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的重要一年,执法工作从这一年开始真正成为了我们促进促进档案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2001年4月,市委董君舒书记批示:“档案事业需要各级领导关心、支持,为我市依法治档,促进档案工作再上新水平创造必要的条件。”市委瞿素芬副书记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档案工作会议上,对依法治档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市档案局“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要依法大胆查处,进行必要的曝光。”在市委领导的支持鼓舞下,我们自去年以来,在认真分析形势的基础上,针对绍兴的实际情况,于三个方面增强工作力度。一是增强了《档案法》宣传的力度。平时做到有会必讲,去年在档案法颁布十四周年之际,我们还给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寄送了四百多册档案法小册子,今年我们打算在九月十三日举行市级机关档案法制报告会,邀请国家档案局郭司长来主讲,日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档案局联合举办报告会的通知已经会签。二是增强了档案行政执法的力度。去年我们组织了对越城区机关、乡(镇)、街道、市直部分国有转制企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部分进馆企业共191个部门和单位的档案工作依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后对问题比较多的九个单位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两个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通报。今年7月,我们又同市人大一起对六个县(市、区)的《档案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普遍的检查,市直在108个单位上报自查书面汇报的基础上,又对13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对未报自查结果的有关单位进行了专门检查,在整个检查结束后,以档案局的名义在市直发了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并向少数单位发出了限期整改的执法通知书。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市区的重点建设工程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增强了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的力度。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听讲座、学经验、搞研讨,争取做到全体在职人员个个学法懂法、人人有资格执法,并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敢于执法和善于执法的新路子。通过大家的努力,全市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现在回顾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1、明确执法职能,强化主体地位的观念
   为进一步搞好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对档案部门在现行体制下有没有资格执法、能不能执法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探讨。一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能看。《档案法》明确规定档案部门的职责是,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从这个意义上说,档案行政执法就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执行、适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这表明,首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依法取得行政权的独立合法主体;其次,档案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依据是《档案法》等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再则,档案部门的执法活动是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二是各级档案部门在执法实践中与本级人大的关系看,如何摆正档案部门自身的位置。我们认为,既然《档案法》明确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独立的行政执法权,档案部门就要独立自主的依法行使职权。即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检查,依法进行通报,依法进行处罚。而人大执法监督的主要对象应该是行政执法主体,而不是行政相对人。就人大而言,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应是各级政府贯彻、执行档案法以及档案部门是否依法行政的情况。基于上述理由,我局在档案行政执法的实践中,突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主体地位,依法独立行使行政权。同时,也积极主动地争取人大对各县(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档案法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今年7月,市人大与我局联合检查主要是针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的执法检查,事实证明,只有这样,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治档才能真正上新水平,档案部门才可能得到应有的地位。
   2、夯实各项基础,营造良好的档案执法氛围
   为使档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既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又做到适用法律规范,制发法律文书规范,我们首先高度重视相关制度的建设。去年以来我局先后印发了《绍兴市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绍兴市档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备案暂行规定》、《绍兴市档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绍兴市档案行政执法案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四个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全体档案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档案局、市法制局举办的各种法制培训班,通过有关专业考试,领取执法资格证书。邀请省档案局有关专家来绍与市、县(市)档案局两级执法人员一起进行档案行政执法研讨,联系具体实际,剖析典型案例,探讨有关业务问题,进行岗位练兵,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为顺利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们还能利用纪念《档案法》颁布周年的时机,从而不断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营造依法治档的良好氛围。
   3、克服畏难情绪,使“依法治档”的口号变为现实
   我局在大规模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前,也碰到了不少难题。譬如有的部门长期以来没有认真收集、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档案,经我们提出后,仍然无动于衷,我们去执法灵不灵?有不少是权力部门,到这些部门去执法,万一得罪怎么办?碰到关系比较好的部门和老熟人、老朋友怎么办?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是发动大家学习行政执法的相关知识。通过学习,大家清醒地认识到,《档案法》赋予我们职责,如果我们不去很好履行,就是行政不作为,是一种失职行为。二是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依法大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一些老大难单位进行检查时,局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着重培养大家一种知难而上、严格执法、勇于执法的精神。三是科学地安排好各项工作。宁可多设想些困难和问题,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和对策,使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既有力又有效。事实证明,对绝大多数单位来说,我们原来的一些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现在完全有信心说,档案执法是灵的,效果是好的,绝大多数被检查单位是配合支持的。四是不但要敢于执法,而且还必须善于执法。
   二、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对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起到了促进作用。
   1、以执法促宣传,档案宣传更有效。
   执法检查同时也是对档案工作的宣传,从某种意义上说,执法是一种最生动、最有效的一种法制宣传。一些本不怎么重视档案工作的单位,在接到执法检查通知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对档案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如市某局,多年来一直没有建立综合档案室,历年形成的文件材料得不到及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我局组织对其执法检查,并发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这才引起了市旅游局的重视,局领导亲自登门向我局领导汇报档案工作情况,主动要求我局派员前去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人员集中力量整改。最后,他们提前完成任务,并通过了市一级综合档案室的认定。执法检查中,我们也开展档案宣传,每到一个单位,我们就送上《档案法》和《市委领导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讲话》等小册子,摆事实,讲道理。同时,我们把执法检查重点放在纠正一般违法行为上,使大家意识到如果平时对档案工作不重视,就有可能在不自觉中构成违反《档案法》,从而增强了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档案法制观念。
   2、以执法促指导,业务指导更主动。
   执法检查能及早发现一些问题,以利我们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增强工作的主动权。档案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一方面出了差错都将影响到整个工作的好坏,而发现问题的最好方式就是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在去年的执法检查中,我们就发现了不少隐藏于基层中的问题,如档案干部队伍不稳定,有的缺乏必要的业务素质;档案收集存在不少的漏洞,特别是特种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明显滞后;一些单位档案集中统一管理观念淡薄,致使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完整性受到影响;档案保管设备、设施存在不少隐患;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进展缓慢等等。这些问题的及时发现,既能使我们将问题解决于萌芽之中,又能使我们的指导工作更具针对性,更加贴近实际。一些单位感触地说,档案工作要是年年这样抓,不愁不上新水平。
   3、以执法促自身,自身建设更完善。
   执法检查还有利于我们对自身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去年的执法检查也暴露了我们自己没有意识到的一些问题,如随着我市档案事业的发展,我们有不少工作已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档案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业务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还不相适应;一些业务规范、制度已经明显滞后,如市级综合档案室认定标准和档案接收标准亟待修改;进馆单位的名单需作必要的调整;档案信息化建设形势逼人,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需要紧紧跟上;机构改革后,新上岗档案人员急需培训等等。因此我们在安排今年工作时就努力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
   (摘自绍兴市档案局卞峰煜局长在浙江省档案局召开的档案行政执法座谈会上的发言)
  
   20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