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馆切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保管利用处 时间:2008-06-19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市档案馆作为法定的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通过各方面的积极准备,"绍兴市政府信息查询点"于4月28日在市档案馆正式挂牌运行,为社会公众创造了舒适优良的查阅服务环境。
查询点按"六个有"要求设置,即有办公室、有标识牌、有电脑、有电话、有专人、有登记簿。市档案馆还将其与绍兴市党政文件查阅中心合一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并为图书馆等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样本参考。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扩大社会影响,市档案馆在查阅点设立了政府信息专柜,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申请表、工作细则等相关资料,已有20余人次在查询点获得相关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纸质载体。在绍兴档案信息网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相关文章,专栏点击已达到125次,取得了较好的公众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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