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将组织开展全市档案工作执法检查
发布:监督指导处 时间:2008-06-23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浙江省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试行办法》的规定,日前,市档案局发出了《关于开展全市档案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计划从7月下旬起,对全市各乡镇、行政村和市直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档案工作执法检查。
对全市各乡镇、行政村,要求各县(市、区)和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结合实际在本区域内组织一次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专项检查。在此基础上,市档案局将会同市农办等有关部门在8月份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抽查。检查的重点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06〕117号)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情况。
对市直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求市直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自查。届时,市档案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的重点是档案工作人员和档案基础设施落实情况;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重点工程档案管理情况;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情况等内容。
监督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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