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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建设座谈会日前召开
发布:监督指导处 时间:2008-09-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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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上午,市档案局、市农办联合在袍江新区凯悦大酒店召开全市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建设座谈会。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市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情况,交流了经验,参观了马山镇东安村、红江村规范化档案室,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任务。各县(市、区)档案局分管领导、监督指导科科长,新农办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市档案局局长车炼钢、副局长梁国灿,市农办副主任钱增扬参加了会议。

    车炼钢同志要求各县(市、区)一要不断深化认识。档案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抓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对于促进农业发展,深化农村改革,服务农村经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工作恰恰是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基础中的基础。我们要站在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高度,高度重视这一项工作,要把它列入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措施,抓紧抓实,真正抓出成效来。二要认真落实责任。推进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基础在村,关键在乡镇,责任在县(市、区),必须明确责任,加强协作,整体联动,合力推进。档案部门的责任是抓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组织发动、分类指导、监督检查,重点就是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各级新农办是牵头部门,要做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要把它列入工作范围,协调解决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把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经费列入新农村建设经费预算。抓好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建设,要强调分级管理,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作用。市里今年给各县(市、区)的具体任务是"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达标率达到60%"。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袍江新区、镜湖新区也要按照这个目标完成任务。三要确保工作质量。要坚持按照《浙江省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测评标准》开展工作与测评,要着力把握好四个方面,即改善硬件设施条件、加强村级档案的收集和规范化管理、逐步实现现代化管理、开发农村档案信息资源。

    钱增扬在讲话时,对各级新农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从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业农村档案特别是开展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档案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农村基层与组织建设的有效抓手、是推进各项农村配套改革的切实保证。二、要统筹协调,扎实抓好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建设工作。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把它作为新农办的份内事,大力支持;要明确人员,要有人来抓这项工作。工作上要抓住关键,重点要抓好四个环节,即抓建设规划、抓考核督查、抓示范创建、要政策扶持。方法上要注意结合,要与百个工程、农村新社区、与各项配套改革结合起来。三、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合力推进我市新农村档案工作。要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谋划新农村档案工作;要按照城乡统筹的理念,推进农村档案工作;要按照合力共建的要求,建立起与档案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

    梁国灿同志在会上作了题为《加强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回顾近年来我市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情况并提出了下半年乃至今年一个时期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他说,开展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活动,是继抓村级建档工作之后农村基层档案工作的又一抓手。开展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主要是要达到使行政村档案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目的。具体要实现三个转变,即:要在村级档案管理上,由从无到有的建档工作向从有到优的档案规范化建设转变;在管理手段上,由传统手工管理向以计算机管理为主的现代化管理转变;在利用服务上,由主要面向镇村干部向主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转变。重点要认真对照《浙江省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测评标准》,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即一般要有专用库房并有符合要求的箱柜;要解决农村基层档案室藏数量偏少、结构单一、内容匮乏等问题;要统一免费安装"浙江省行政村档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开发利用要有一些常规举措,如编写大事记,建立借阅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