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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 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发布时间: 2004-12-18 点击:

全宗号:198

全宗名称: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起止日期:1990-2001

总卷数:67

全宗介绍:

该全宗内档案起止年代:1990年至2001年,共有档案67卷,排架长度0.78米。检索工具有全引目录。于2001年10月接收进馆。

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局的前身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科。1990年10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副县级),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合署,一套班子两块牌子。2001年5月22日,根据绍市委[2001]33号文件规定,法制局职能并入市政府办公室,保留法制办公室牌子。

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为政府领导作出重要行政决策和行政措施提供法律、法规依据,承担属于本级政府职责范围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或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行政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清理、编纂本级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培训政府法制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调研;指导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政府法制工作及行政复议工作;承办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法制工作的其他事项。

1990年至2001年间,任局长的有:刘金熙、李泽明、周骄德。

该全宗档案主要内容有:

一、综合:有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大事记、机构设置、人事编制、干部任免等的文件材料。

二、业务:有起草、修改、废止、审议规范性文件的材料;有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检查及备案材料;有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反映、法制培训、宣传及调研材料;有行政复议、案件查处、执法关系协调等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