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档案工作 > 工作动态 >

全市行政村、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成效喜人



发布时间: 2010-02-25 点击:

行政村、社区档案工作是行政村、社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行政村、社区发展历程、农民(居民)生产生活的真实记录。2008年以来,我市在基本普及农村、社区建档的基础上,把农村、社区档案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上来,以创建行政村、社区规范化档案室为抓手,在农村、社区全面推行档案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健全村级、社区档案管理体制,不断促进我市农村、社区档案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近日,市档案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行政村、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考核,行政村、社区档案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2009年底止,全市2322个行政村、176个社区,已建成规范化行政村档案室2156个,规范率达92.9%,建成规范化社区档案室79个,规范率44.9%,档案工作在发展基层民主、维护农民(居民)切身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党委政府重视,创建目标明确,农村、社区档案管理水平全面提高。2008年始,市委、市政府将“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列为各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要求通过三年建设,全部建成农村规范化档案室。按照浙江省《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测评标准》,对全市农村档案工作统一了管理标准和规范要求,在达到原“四有”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分类、保管和开发利用各个环节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2009年,市委市政府又对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提出要求,明确规范化建设进程。通过两年的规范建设,农村、社区档案的门类和内容不断丰富,行政村、社区普遍为农民(居民)建立了村民(居民)档案,以一户一档的形式,保存了村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直接形成的各类档案。各行政村、社区档案的保管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档案的查阅利用较为便捷,农村、社区档案工作管理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是明确服务对象,简化利用手续,档案资源实际应用效果日益明显。档案规范化建设大大丰富了农村、社区档案室的档案资源,为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档案室应用了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档案管理和检索,可方便地提供查阅档案服务。档案利用工作既面向乡镇(街道)、村级、社区干部,更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档案利用效率。农民(居民)要了解涉及自己的相关事项,只要通过查阅档案,就可以一目了然。各行政村、社区档案室根据村、社区中心工作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通过编写全宗介绍、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及相关专题汇编,主动提供多方利用,在实行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保护农民(居民)利益中提供了有效服务,发挥了档案在保障村民(居民)合法权益,推动基层民主管理和自治,建设和谐农村、社区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强化人员职责,农村、社区档案管理意识不断增强。市委市政府提出对行政村、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的考核目标后,绍兴市档案局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职责,形成了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农办和档案部门联手,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为主组织推进,行政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的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的良好局面。行政村、社区把档案工作列入村和社区党政组织的工作日程,把档案工作目标纳入了村、社区规范化管理要求和各项建设内容,想方设法为开展档案工作争取必要的经费和人员。为推进全市行政村、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进程,绍兴市档案局会同市农办、市民政局等单位先后组织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并通过联合召开现场会,培训档案业务等,有效促进了行政村、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农村、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已逐渐成为规范农村、社区管理的有效抓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出重要作用,也带动了村干部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加强,都懂得了要依法办事,讲求证据,在行政村的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字材料、合同协议等,都能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