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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档案工作人员上岗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3-1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档案工作人员岗位专业培训实施办法>》(浙人教〔2000〕52号、浙档〔2000〕27号)的要求,市档案局、市人事局决定于今年4月份举办一期档案工作人员上岗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发给六门课程结业证书,作为档案工作人员上岗必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经上岗培训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人员。

二、培训课程:

《档案工作概述》、《档案法制》、《文件材料管理》、《档案管理》、《档案技术保护》、《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等六门课程以及档案现代化管理有关知识。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500元,书籍资料费、证书费、参观学习与实践操作费按实另收。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4月1日—4月28日,原则上上午参加培训,下午复习。培训地点:市人事培训教育中心(胜利东路285号市人才大楼402多媒体教室)。

五、报名时间:

3月18—31日。

六、报名方法:

参加培训人员到市档案局(袍江新区世纪东街278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请填写报名表(附后),联系电话:85116329、88172381。

绍兴市档案局 绍兴市人事局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档案工作人员上岗业务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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