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开放档案公告
发布时间: 2010-06-23
点击: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法规中有关开放档案的规定,经市档案局的批准,我馆决定向社会开放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的部分档案。开放档案的范围为:绍兴地委及市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形成日为1979年以前的档案,共计1397卷。凡持有合法身份证明和组织介绍信者,均可来我馆查询利用。
绍兴市档案馆
2010年6月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关于举办档案工作人员上岗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