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法规中有关开放档案的规定,经市档案局的批准,我馆决定向社会开放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的部分档案。开放档案的范围为:绍兴地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形成日为1975年以前的档案,共计4604卷。凡持有合法身份证明和组织介绍信者,均可来我馆查询利用。
绍兴市档案馆 200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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