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直机关单位档案网上年检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0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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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实现对市级机关单位档案工作的依法监督和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年检范围
市级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二、年检内容
重点是对市级机关单位上一年度档案材料形成、整理情况及计算机管理等有关工作实施检查(具体见绍兴市市直机关单位档案网上年检评分表)。
三、组织管理
每年7-8月为年检工作月。市档案局统一组织,各协作组配合,以网上年检为主,实地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四、年检程序
1、受检单位在收到市档案局的年检通知后,档案人员及时做好自查,并准备好年检有关材料。
2、各单位通过政务网或公众网填写相关材料电子格式,并报送档案局。
3、市档案局进行网上审批,根据情况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对年检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作出年检结果。
五、年检结果
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对照年检评分表,达到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年检效用
1、每次年检结束后对年检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对优秀单位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单位进行批评。
2、年检结果作为档案工作年度先进评比的重要依据。
3、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单位,注销单位档案工作目标认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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