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阮芳等9人具有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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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市)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档案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档发[2011]39号文件,经省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通过,阮芳等9人具有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现公布如下: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阮 芳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薛定贞
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施融融
绍兴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宋晓婷
诸暨市职业教育中心 钟秀梅
浙江征天集团有限公司 骆铁华
上虞市东关中学 宋华囡
上虞市环境监测站 吕敏雯
嵊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袁美英
上述人员资格取得时间为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