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工作的意见
(1995年8月8日绍兴市档案局、绍兴市
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绍兴市城建委发布)
各县(市)档案局、计(经)委、城建局(委)、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第二次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精神就加强我市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领导。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是日后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及改造的依据和凭证是加强重点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单位领导在认真抓好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同时要增强档案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工程建设的议事日程配备好业务素质较强的专(兼)职档案员解决必需的库房和设备保证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支持档案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外单位的先进经验减少兼职、稳定岗位。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员要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切实履行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为我市重点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行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工程项目档案的成套性、专业性特点要求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勘测、设计、施工及安装调试单位都要落实人员管理项目档案工程竣工后各有关单位都要将所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档案交建设单位归档管理。属城建档案的由建设单位集中后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各项目负责人要把档案管理列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责职落实考核奖惩制度。
三、实行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三同步。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中形成随着工程深入越积越多为了保证项目档案有较高的完整率、准确率必须实行“三同步”。即一在制订建设项目的计划、协议、合同时应同时列入档案工作的内容;二在检查建设项目进度质量时应同时检查档案工作的情况和质量;三在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工程档案资料主持验收单位应通知相应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工作。
四、重视做好竣工图的积累和编制工作。竣工图是工程建设图实相符的依据具有法律效率
和凭证作用。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编制竣工图。在竣工验收时要重点检查竣工图的质量。要坚决杜绝不编制竣工图的现象。
五、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各级档案行政部门要依法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加强检查协调工作做好依法建档和各项目单位档案工作的总体考评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培训档案业务人员;各级重点建设办公室是重点建设的综合协调机构要配合档案局宣传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把档案工作纳入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内容;各级城建部门要发挥城建档案馆(室)的作用要切实抓好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程档案的监督、指导;有关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监督所属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建档工作。
绍市档(1995)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