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档案局印发《绍兴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档案管理办法》
绍兴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有效利用,维护社区组织的真实历史,促进社区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社区居委会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居委会档案,是指社区居委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列入社区居委会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障档案工作与社区各项工作同步发展。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应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和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社区居委会应指定一名干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社区居委会的各类档案,并积极提供利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档案业务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保密、鉴定、统计、利用等制度,并坚持贯彻实施。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对档案工作成绩突出的档案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八条社区居委会档案工作受街道办事处、本地区档案局和民政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凡是反映社区居委会工作活动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具体归档范围另行制订),应收集齐全、完整,及时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对不按规定,拒绝向档案机构或档案人员归档的,视情节轻重,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罚。
第十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做到字迹工整,禁止使用园珠笔、彩色笔、铅笔、纯蓝或红色墨水等不符合存档要求的书写材料。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档案基本门类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十二条文书档案在次年六月底前整理归档完毕;会计文件材料由会计人员立卷,在财务部门保管1年后于次年6月底前向档案人员移交;基建项目文件材料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设备文件材料在调试安装完毕后向档案人员移交归档;照片在冲洗加工后由拍摄者整理、移交归档。
第十三条各类档案整理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档案整理质量要求:分类清楚、排列有序;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归档文件目录填写清楚无误;整理规范。
第十四条社区居委会应有存放档案的场所及必要的档案装具,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五条为方便利用档案,档案室应编制全宗介绍、大事记等实际工作需要的检索工具和编研材料,为社区各项建设服务。
第十六条社区居委会应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借阅手续,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第十七条社区居委会应创造条件逐步开展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要与社区居委会办公自动化建设同步进行。
第十八条严防档案损毁丢失,严禁出卖、涂改、伪造档案,对违法者将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第十九条档案人员调离工作时,在离职前应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绍兴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一、社区党群
1、党总支(支部)会、党员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1)会议记录、会议日程、代表名单、领导讲话、工作报告、选举方案、选举结果、决议 永久
(2)代表登记表短期
2、先进事迹、经验材料
(1)获得区(市、县)以上先进材料永久
(2)获得区(市、县)以下先进材料长期
3、党总支(支部)工作计划、总结、专题报告
(1) 年度及以上的 永久
(2)年度以下的短期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长期
5、党员名册、年度统计报表永久
6、党总支(支部)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长期
7、开展党群共建文明社区等活动的材料长期
8、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长期
9、上级党、工、团、妇等组织颁发的文件材料
(1) 针对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 永久或长期
(2)其它需要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材料 短期
(注:以下各类中均有相应的上级机关形成的文件材料,具体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参照本条款。)
二、社区行政
10、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会会议通知、议程、代表名单、开幕词、领导讲话、工作报告、选举办法、选举结果、上级批复、会议记录
永久
11、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居民小组长会议记录长期
12、居委会工作计划、总结、发展规划
(1)年度的 永久
(2)年度以下的 短期
13、居委会专题报告、典型调查材料及经验材料长期
14、居委会在上级会议上的发言、经验材料长期
15、社区干部、职工名册永久
16、社区台门代表、居民代表、小组长、知名人士名单长期
17、社区五好(文明)家庭、五好(文明)楼群、五好(文明)台门管理材料 长期
18、居委会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长期
19、居委会居务公开工作记录短期
20、社区区域图、社区简介永久
21、区(市、县)级以上领导、人民代表视察、检查本社区工作的讲话、题词、留言等文字材料 永久
22、居委会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 长期
23、居委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书
(1) 重要的 长期
(2)一般的短期
24、报刊登载反映本社区情况的材料 长期
三、社区服务
25、社区服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长期
26、开展信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以及办好事实事的材料 短期
27、社区小企业、个体户管理材料 长期
28、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管理材料 长期
四、社区保障
29、社区保障、就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材料 长期
30、社区现役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烈属、军队离退休干部、病故军人家属的管理材料长期
31、伤残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特困户、三无对象管理材料
长期
32、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名册、登记表短期
34、下岗、再就业职工情况材料长期
35、失业职工管理台帐短期
五、社区环境
36、社区环卫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统计报表长期
37、环境建设、创卫达标、检查评比材料长期
38、社区保洁员及垃圾站管理材料短期
39、初级卫生保健记录短期
六、社区治安
40、社区治保、调解、帮教、综合治理工作记录、计划、总结
长期
4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工作材料短期
42、治保、调解制度及考核细则长期
43、居民登记表及户口四项变动情况表长期
44、暂住(流动)人口管理材料短期
45、社区劳教、监管、释访等重点人员管理材料长期
46、社区治安、消防、门卫、巡逻等人员管理材料短期
七、社区计划生育
47、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统计表长期
48、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计划及会议记录短期
49、社区育龄妇女管理材料短期
50、计划生育宣传手册短期
八、社区文化教育
51、社区文化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记录长期
52、文化活动场所管理、开展群众活动材料短期
53、开展居民精神文明建设评比活动材料短期
54、开展科普活动、知识讲座材料短期
九、社区退管
55、社区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长期
56、离退休、退职、供养人员及其他老年人管理材料长期
57、活动记录、走访记录短期
绍兴市档案局
20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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